虚拟经济中心学生考勤管理办法

  • 发布于 2017-0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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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

根据国科大学生请假管理办法,结合中心具体情况,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,随时掌握学生在校学习、生活、安全等情况。

二、考勤范围

中心硕士二年级以上全体学生、博士后,由中心负责的外校交流学生。

三、考勤要求

每名学生均需到学生主管处录制指纹,并于工作日上午8:00-10:00在210实验室刷指纹记录出勤,根据不同学生实际情况,对考勤要求进行细分:

1. 博士新生:学期初提供课程表,除有课时间外正常出勤。

2. 横向课题外出学生:每周确定到校外的工作计划,报至学生主管,其他时间正常出勤。

3. 玉泉住宿学生:允许一定时间的灵活掌握学习地点,每周不少于三天正常出勤。

4. 毕业生:提供一定的求职和实习时间,每周不少于三天正常出勤。

5. 其他人员工作日时间正常出勤。

四、 请假要求

1. 临时事假:一般不得请事假,如遇特殊情况,每个月允许学生不超过2天酌情准假。

2. 病假:因病请假,在校期间需凭校医院证明,外出期间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。

3. 请假一周以内,需要和导师请假,学生主管确认;两周以内主持工作(副)主任批准;两周以上报学生处备案;病假超过两个月,必须办理休学手续,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,做退学处理。

五、 特殊说明

请假学生按照要求填写《研究生请假单》,无请假单者按缺勤处理。全年累计出现三个月出勤时间不符合要求者,做延期三个月或退学处理。

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思想品德评定和各类个人评选挂钩,并做为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。